斯里蘭卡-駕駛規則

1.注意事項
-    斯里蘭卡車輛靠左行駛,與中國大陸相反。
-    斯里蘭卡90%以上是上下單行車道,路況複雜,路上同時存在各種車輛及行人,駕駛時請注意避讓。
-    出於對環境的保護因素,斯里蘭卡法律規定停車時不許開空調,否則駕駛員會被罰款。


2.環島
-    總體而言,環島遵循順時針行駛方向。



3.路權(讓路)
-    一般情況下,大車擁有先行權。
-    汽車和卡車擁有先行權。

 


4.超車
-    一般情況下,請從車輛的右側超車。
-    如在單行車道行駛,需要借用對面車道來超車。   



5.限速/高速公路
-    高速公路限速110公里,國道限速75公里,市區內限速56公里。超速罰款約200盧比。



-    斯里蘭卡高速公路設立收費亭,過路費按距離計算,約200~300盧比。在出口處收費亭繳費即可。



6.交通信號燈
-    除了科倫坡附近設有交通信號燈外,其它城市和地區基本不設交通信號燈。但斯里蘭卡的警察,大多時候是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指揮交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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