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脫維亞-駕駛規則

1.注意事項
-    拉脫維亞車輛靠右行駛,與中國大陸相同。
-    無論任何時候,行車時都必須打開車燈。
-    在每年12月到次年3月,須使用四季胎或冬季輪胎;4月到11月,須使用四季胎或夏季輪胎。

2.環島
 -    總體而言,環島方向遵循逆時針的車輛行駛方向。   

3.路權(讓路)
-    標有橙色菱形標誌的道路是主要道路,其他支路的車輛必須及時讓行。



4.超車
-    大多數道路設有路肩,較慢的車會借道路肩,然後讓快車超車透過。       
-    當有軌電車上下客時,禁止其他車輛超車。

5.限速/高速公路
-    一般市區或居民區限速50公里,鄉村道路限速90公里。高速公路限速100公里。超速一般罰款30~650歐元不等。

-    拉脫維亞境內沒有收費高速公路,但進入尤爾馬拉市需付入城費。
 
6.交通信號燈
-    大部分城市都不設交通信號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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