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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服务说明

1、驾龄在1年或以上的会员,按标准报价收取保险套餐费用;驾龄在1年以内的会员,除所选的保险套餐外需另行收取20元/天新手服务费;经常发生行车事故的会员,保险费用将酌情上浮。 
2、对于保险责任内的事故车辆修理,赔付额度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,客户仅需: 
A.支付超出赔付额度的损失; 
B.支付因修理而造成的车辆误工费(误工天数*客户对应级别的承租车辆日租金); 
C.支付因客户原因(含保险内事故)导致的车辆加速折旧费; 
3、对于保险责任外的车辆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(包含车辆误工费,人伤事故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费用等),均由客户自行承担。 
4、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,承租人应当立即拨打110报警,并立即拨打4008-841-841服务电话通知我们,听从我方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事故处理。若客户延误报案、与对方当事人私了、酒后驾车或发生其他法律禁止的情况,则不能享受保险理赔,所造成的全部损失,由客户承担。 
5、车辆发生事故后,客户未经友邻租车认可而擅自维修车辆的,维修费用以及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客户承担。
6、租赁期间,发生车辆盗抢或报废的,公安部门立案或车辆管理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前,视为客户续租车辆,租金照计。一旦正式立案或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的,即日起停止租金计费,已支付部分转为客户应承担的车辆损失,多退少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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