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環島
- 環島內的車輛擁有先行權,其他車輛需要給他們讓路。
3.路權(讓路)
- 右車優先:十字路口右車先行,兩個次道交叉口右車先行。
- 主道車輛優先於次道,有優先標誌牌的例外。
- 上山路,上坡路車優先於下坡車。
- 在平路,較大的車輛比較小的有優先權。依次為公路大型貨車(帶拖的)、大型公共汽車、卡車、小型汽車。
- 警車、救護車、消防車和有軌電車等有優先權。
4.超車
- 左側超車。超越正在前行的有軌電車從右邊超車。
- 超車時,兩車速度差起碼20km/h,且要達到超車路面距離才能超車。超車路面距離=大速度×大速度÷速度差。
5.限速/高速公路
- 市區限速50公里,國道限速80~100公里,高速公路一般限速120公里。超速罰款金額按超速程度而定,從20~260瑞士法郎不等。
- 瑞士的高速公路沒有收費站,高速公路費實行一年一交。在瑞士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車輛必須貼有名為“Vignette”的年度交通券,一般在瑞士境內租用的車輛已包括該交通券,如是在鄰近國家租用車輛入境瑞士的,司機必須在邊界、郵政局或加油站購買。一年的高速公路費為40瑞士法郎。
6.交通信號燈
- 如遇綠燈要拐彎時,應讓反向的來車和已上人行道的行人先行。
- 前方堵塞,即使綠燈亮,如果前進有可能停在十字路口時,不應前行 。
7.機動車禁行區
- 在瑞士,一些度假區是嚴禁機動車駛入的,所有車輛必須停在度假區外的大型停車場,再利用公共交通如登山鐵路或纜車前往目的地。如:利德阿爾卑 (Riederalp)、貝特默阿爾卑(Bettmeralp)、薩斯費(Saas-Fee)、採爾馬特(Zermatt)、翁根(Wengen)、米倫 (Mürren)、瑞吉卡爾特巴德(Rigi-Kaltbad)、史多斯(Stoos)、布勞恩瓦德(Braunwald)等。